警民合作--金华之旅

March 19, 2008 – 8:21 pm

今天被请到公安局了,头一遭去这种地方,心里别说还真的毛毛的,虽然民警一直在说只是去配合他们做下笔录,不过还是觉得挺别扭的。到了那才感觉到真的是一个形式,去那我前后就说了一句话,“是的,对”。其它什么都没说,都是他在那写东西,写完了之后再让我按一个手印签了字,然后就可以走了。

其实也没有大家想的那么的严重的,只是因为到金华出差住旅馆,旅馆的服务员没有让我登记身份而已,被民警查到了。然后就是被请去了

说是现在住旅馆无论是多少人都得一个个的登记,不然就得处理了

我也算是运气差,去的时候吧还有警车坐呢,不过完事了呢就得自己回来了。可怜我第一次来金华呢,这就不管我了,哎,这也太现实了吧,利用完了就不管我了

8 Responses

  • At 2008.03.19 20:26, Anonymous said:

    你还这么绥啊?

    • At 2008.03.19 20:28, 叶子 said:

      晕,这不能怪我的,我是警民合作,去协助他们工作的
      这是良好市民的体现

  • At 2008.03.19 22:42, said:

    可怜的孩子呀
    那里管的那么严吧?应该是经常有提供特殊服务的才会盯上那间旅馆吧……

  • At 2008.03.19 23:18, eq said:

    公安局这么严啊?
    我们这里好像就没这个严格…

    不过住宿就要登记的…

  • At 2008.03.21 09:55, Stanley said:

    公安局这么厉害….

  • At 2008.03.21 11:36, 老碧 said:

    怎么会有介种事情,福气福气,偶怎么就没碰上过

  • At 2008.03.21 16:56, 天涯舞草 said:

    如果你在里面,我们这群人会过去看你的。放心好了! :roll:

    • At 2008.03.25 15:28, 叶子 said:

      :cry: :cry: :cry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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